(四)内资企业持续平稳较快增长,新登记企业总量比上年增加3%以上。落实省局制定的“15条”和一系列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积极发展优势行业,根据本地地理、资源等优势,着力培育战略性产业和龙头企业,辐射带动相关配套企业,不断延伸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提升区域竞争力。支持、鼓励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等先进制造业和物流、文化、金融、商务、中介机构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督促未按期申报年检企业依法及时申报年检,避免市场主体因法律知识缺失造成不正常减量。
(五)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产业发展服务进一步优化。将主动服务的着力点,放在服务大项目、大企业、大产业上。对本辖区有生产经营规模、有优质产品的企业,各级政府确定的工业园区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企业,农业产业化企业,拥有国家驰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的企业,以及国有改制重组企业和上市公司等重点企业,实行专班负责,提前介入,引导在先,专人服务,主动了解项目、产业发展、行业趋势、发展前景等情况,努力做到重点产业扶持服务,重点项目跟踪服务,重点企业上门服务,重点园区挂钩服务,重点难点个案服务。
(六)市场主体提档升级步伐明显加快。引导各类投资者、创业者从事本地区、本区域鼓励发展、优先发展的先进产业,从事高技术、高效益、低能耗、低污染的先进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引导投资者、创业者向工业园区集中,向优势企业集中,推动能源节约、产业集聚。积极引导优势企业通过上市、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联盟等方式做强做大。围绕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支持旅游、物流、文化等产业快速发展。力争全年新登记上市公司(上市储备公司)比上年有新的增加,新登记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企业比上年增加 10%。服务金融创新,增强企业融资能力。积极参与小额贷款公司和其他新型金融机构建设等领域的研究、支持和规范,全年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数量、出质股权数、担保债权金额比上年增长10%,小额贷款公司有新的增加。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市场主体准入措施,大力弘扬创业精神,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努力营造全民争创业、创业促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