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省工商局实施“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工商注[2010]90号)
各市、州、县工商局:
现将《省工商局实施“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O年四月三十日
省工商局实施“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15条”)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市场主体做多、做大、做强、做好,现就全省工商系统实施“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放思想为先导,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15条 ”等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措施,以“畅通准入、做大总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助弱扶强、增强能量”为原则, 切实做到准入门槛能降则降、审批权限能放则放、办事手续能简则简、办理速度能快则快、行政指导能优则优、服务效能能高则高,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多生”、“快长”,推动全省经济总量和规模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及措施
(一)全民创业进一步推进,个体工商户总量比上年底有增长。积极培育创业主体,鼓励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鼓励广大农民开拓创业,鼓励科技人员积极创业,鼓励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下岗职工、转业退伍军人、残疾人、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六类人员”主动创业。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发展,总量比上年底增加50%以上。通过“宣传+培训”,引领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社;通过“绿色通道+上门服务”,方便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通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帮助农民创建多元化专业合作社。力求通过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使合作社在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农业种植结构、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的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
(三)外商投资企业显著恢复增长,新登记企业总量比上年有增长。实行委托监管服务,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服务机制,对辖区外商投资企业主动提供咨询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跟踪服务等高效便捷的注册登记服务,加强指导,努力做到外商投资到哪里,工商服务跟进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