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好大整治。一是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整治。以全面落实《
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法定职责、义务为重任,以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达标为抓手,坚持食品安全一月一整治,切实解决危害食品安全的问题和隐患。二是认真开展竞争执法系列整治。以打击假冒伪劣、商业欺诈、商业贿赂、限制竞争行为为重点,分时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二季度以实施农资打假为主题,三季度以实施查假冒、打欺诈、反限制竞争为主线,四季度以打击危害节日消费安全的违法行为为重点。通过专项行动,优化竞争秩序。三是认真开展打击传销执法整治。以基层工商所日常整治、打早打小为基础,以县市工商局举报即查、每季清查为重点,以市州工商局集中行动、区域联查为补充,年内,凡辖区内有传销活动的县市工商局每季组织一次清剿行动,所在市州工商局年内组织不少于2次集中打击行动。传销执法整治务求有力度、有声威。传销活动高发多发的地方要查办一批传销违法案件,协同公安机关抓捕一批传销犯罪头目,移送劳教一批传销顽固分子,教育遣返一批一般参与人员,协同解救一批上当受骗群众。四是认真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结合省人大开展的广告执法专项检查,认真落实全国、全省专项整治部署,加大辖区广告监测力度、整治力度和执法办案力度,严查在专项整治中不自查自纠、顶风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四)抓好大抽检。今年,省工商局将加大对食品、农资及其他重要商品质量市场抽检力度,增加商品检测批次。各市、州、县工商局也应围绕省工商局确定的重点商品和群众投诉较多的问题商品,定期不定期开展商品质量抽检、问题商品送检和快速检测工作。
(五)抓好大办案。一是按照“一支队伍办案”要求,建立经检办案队伍,充实执法办案力量,保障执法办案所需。二是坚持“六类必查”。凡属群众和企业投诉举报的、媒体曝光的、上级批办交办的、有关部门移送的、市场巡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自主广告监测和商品质量检测中检测出来的案件线索,必须予以核查,不得以任何借口压案不办、久拖不查。在查实的基础上,再视案情依法给予从轻、从重、适中、减轻或免予处罚。三是厉行“五类必罚”。凡属涉及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涉及侵害竞争对手合法权益、破坏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涉及损害广大消费者和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涉及危害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涉及屡教不改、顶风作案的违法行为,均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不得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四是提高办案质量效能。坚持以查办案件作为促进市场秩序优化的重要抓手,以大办案、办大案、办铁案“三位一体”的工作实绩作为检验市场秩序优化行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做到积极办案与规范办案并重,查纠市场违法行为与查纠行政不作为、行政滥作为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