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商业贿赂行为。以排斥竞争对手、损害群众利益、贿赂公权谋利的商业贿赂行为为重点,继续围绕“六大领域、九大行业”开展查案工作,突破工程建设与房地产、中介服务、金融活动等领域中的商业贿赂案件查处瓶颈,严厉查处市场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给付或收受非法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
(六)限制竞争行为。以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领域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依法查处供电、供水、供气、有线电视、交通运输等公用企业和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强制服务、差别待遇、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滥收费用等限制竞争行为;严格按照《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整治和查处大型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不公平交易、强制供应商派遣人员提供服务、不正当要求退货、滥收费用、不正当延迟支付供应商货款等行为。
三、主要任务
(一)抓好大宣传。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工具,通过专题访谈、专栏宣传、户外广告、短信提示、流动宣传车、发送宣传资料、走访接访、公开承诺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工商部门实施市场秩序优化行动的目的意义、整治重点和有关政策、方法,增强经营者诚信守法、远离违法的自律意识,营造社会各界监督违法、举报违法的良好氛围。二是认真抓好本系统干部职工的组织发动,切实增强全员履职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执法为民的自觉性。三是不间断地报道市场秩序优化行动的工作动态与工作成果,以增强市场秩序优化行动的公信度和影响力。
(二)抓好大接访。一是全面开展知名企业大走访活动。以县(市)工商局为主体,5月份组织对本辖区内本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持有企业、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当地知名骨干企业和外省驰名商标企业驻鄂分支机构进行一次大走访,受理知名企业遭遇不法侵害的举报投诉,积极为知名企业打假维权。二是全面落实省工商局规定的每月一次局领导消费者申诉接访日制度,切实做好群众举报投诉的接访和处理工作。三是保持12315举报投诉渠道全天候畅通,及时分办、转办和查办群众举报投诉的违法案件。四是认真执行省工商局2007年颁布的《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对举报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行为有功人员奖励暂行办法》,兑现落实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以取信于民、发挥好举报奖励的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