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局关于开展夏季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鄂工商食〔2010〕128号)
各市、州、县工商局:
近期,省工商局对饮料、肉制品、休闲食品等品种的食品进行了抽样检测,平均合格率仅为86.3%,部分地方夏季食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保障夏季食品消费安全,省工商局决定,7~8月全省工商系统集中开展夏季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奶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豆制品、糕点、调味品、食用油、酒类、腌制食品、卤制品、冷冻食品以及各类生鲜禽肉及其制品等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其中,生鲜禽肉的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商秩发[2010]219号)的规定和措施。
(二)重点区域:以城乡结合部、社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为重点,突出抓好小食品店、小冷饮食品店、小卤制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
(三)重点行为: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地沟油等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监督和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等法定责任和义务。
二、工作措施
各地要结合“放心消费保护行动”工作部署和本地实际,制定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做到重点突出,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落实有效。
(一)加大巡查力度。各地要根据夏季食品消费特点,加大巡查频率,提高巡查的针对性、有效性。重点开展“四查”:一查食品经营户资质,看是否有无照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现象;二查食品质量,看是否存在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污秽不洁食品;三查包装标识,看预包装食品是否有无生产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散装食品是否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以及是否存在涂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将包装日期替换为生产日期等违法行为。对散装食品,要严格执行省工商局“五个一律”的监管规定;四查冷冻冷藏食品的储存条件,看经营者的冷柜、冰箱等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是否储存有过期变质冷冻冷藏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