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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水利厅关于核查贵州江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关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通知

贵州省水利厅关于核查贵州江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关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通知
(水安监〔2010〕1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核查贵州江河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关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通知》(黔建建通〔2010〕260号),贵州江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2009年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未经核查,省建设厅将对该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在核查期间该公司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不得参加工程投标,中标项目无效。同时,我厅将对江河公司发生事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核查,在核查期间被核查人员不得在企业及工程项目中担任相应职务,不得以相应职务参与项目投标。要求江河公司于2010年7月2日前将发生事故的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我厅,同时将工程和事故的基本情况书面报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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