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各区(经济功能区)安监局的督查内容
1、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精神,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2、贯彻落实《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广东省2010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安监[2010]57号)要求情况,对本地区2010年两大行业领域重点工作的部署和落实情况,重点包括:
(1)推动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专用区域规划建设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区入园。督促纳入省和地方各级搬迁计划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抓紧落实搬迁。
(2)按照《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落实检查督查制度。
(3)督促危险工艺企业开展自动化控制改造,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工作。
(4)研究制定鼓励扶持政策,推广实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
(5)督促企业按照《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条件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相关从业人员的配备。
(6)依法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实施“三同时”管理,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手续。
3、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职责,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隐患问题建档督办;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的情况。
4、对近两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的情况。
5、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行为的情况。
6、“广州亚运”安全保障工作落实情况。重点包括:
(1)制定“广州亚运”安保方案,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2)对重点企业、重点工艺、重点装置实施跟踪监控,实行动态监管。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烟花爆竹等重点品种严格落实购销实名登记制度,从严管控。
四、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