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水城县化乐至新场公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
你委上报的《关于上报水城县化乐至新场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市发改代赈[2010]180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线路走向:线路起于坝子头(与比德至化乐路交于丁字口),南下跨河后经原化乐公社、落儿冲、鱼跳笼、田坝头、大冲,止于二道河(接二道河至新场公路)。
二、建设规模:同意利用原有公路进行改建,全长8.200公里。
三、建设标准: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局部困难路段可采用4.5米)。
桥涵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II级,洪水频率1/25。
四、原则同意路基横、纵断面设计。下阶段应结合地形、地质情况优化最大纵坡超标路段设计,确保行车安全。
五、同意路基和路面结构设计,路面采用20CM(挖土方路段)/15CM(挖石方路段)填隙碎石+8CM级配碎石+3CM泥结碎石路面。
六、同意K1+566处拆除原石拱桥,新建整体式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的设计。
七、根据山区行洪特点和地形实际适当增设涵洞道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