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意见
(冀政〔2010〕7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积极推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发展壮大劳务经济,是建设现代农业、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途径,对于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民生、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根据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劳务经济摆在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位置,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坚持市场就业与政府促进相结合、开发就业与劳务输出相结合、扩大就业与提高素质相结合、强化服务与体制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城镇化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战略相协调,走出一条符合我省实际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路子。
(二)目标任务。逐步健全完善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五个体系”,即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工作和组织体系,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体系,城乡统一、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市场引导、政府促进、社会参与的培训体系,广覆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到2015年底,全省转移农村劳动力达到1842万人,比2009年底增加600万人。其中,就地就近转移和省内劳务输出400万人,省外劳务输出200万人。农村劳务收入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5%以上。
二、多渠道多层次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一)拓展农村就业空间。坚持“突出特色、做强畜牧、提高菜果”,加快实施新一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大力发展牛奶、肉类、粮油、蔬菜、果品五大加工业,推进农业产加销一体化。依托区位优势,发展特色经济,加快县域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发展农村服务业,因地制宜发展各类综合性和专业性商品批发市场,加快农村金融、农林牧渔、综合技术等服务体系建设,合理开发旅游等特色资源。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通过以上措施,吸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二)加快城镇化发展,使之成为集中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重要载体。中心城市要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中小城市要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源开发型城市要重视发展后续产业,加快养老服务、社区服务、家政服务等第三产业的发展,拓宽就业渠道。借助推进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提高县城和中心镇规划建设水平,更好地发挥联结城乡、扩大就业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