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新能源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五)煤炭资源清洁综合利用工程。
  按照合理布局、有序推进的原则,加快唐山、武安30万千瓦级循环流化床(CFB)发电项目建设,力争2013年建成投产。积极谋划超超临界洁净煤发电和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IGCC)项目,推进唐山、沧州临港产业聚集区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机组和廊坊IGCC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
  加快醇醚等煤制燃料示范应用。在煤种适宜、资源丰富的地区,依托现有具备经济规模的企业建设甲醇燃料示范工程,在唐山市先行试点,建立标准体系,逐步向全省推广。加快煤制天然气开发利用,努力提高煤炭资源转化和综合利用水平。
  积极推进主要煤炭矿区煤层气抽采利用,配套建设相应的输送设施,加快煤层气电站建设,扩大煤层气民用规模。到2015年,煤层气抽采量达到17亿立方米,利用量达到11亿立方米。
  (六)新能源科技装备工程。
  以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核电等装备制造领域为重点,加快保定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邢台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唐山新能源装备制造等产业聚集区开发建设,引导企业整合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壮大保定英利、保定天威、宁晋晶龙、廊坊新奥、秦皇岛哈电等一批骨干企业,增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整体竞争力。到2015年,太阳能电池生产规模达到600万千瓦,风电整机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升。
  积极开展新能源领域重大和前沿科技项目研究,鼓励企业围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并网技术、风机设备设计和制造技术、太阳能发电和太阳能电池技术、浅层地能利用技术、储能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等关键技术,通过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拥有并掌握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专有核心技术。
  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国电联合动力风电设备及系统技术、英利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新奥集团煤基低碳能源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天威集团、风帆股份等国家认定工程中心的建设,为新能源科技装备产业化提供支撑。
  (七)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示范工程。
  按照“先示范再推广、先公益再普及”的原则,开展充电式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液化天然气(LNG)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在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等市公交系统先行示范,配套建设快速充电站、蓄能电池更换站、LNG加注站以及停车设施充电系统等服务网络,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向其他领域和城市推广。
  (八)热力集中利用示范工程。
  开展储热式热电联产及地源热泵、核能低温供热等技术研究,加快成果转化。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主,以太阳能、地热能为辅,选择具备规模化条件的产业聚集区和城镇居民区,通过系统集成优化,建设热力集中利用示范工程。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