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三)深化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在新一轮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中,要保持县区安监机构的相对稳定,保证监管力量只能强化不能削弱,保证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四到位”。创造条件争取在所有乡镇和重点街道办事处设立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专兼职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对职业危害监管、事故处理等重点工作,各设区市和重点县要有机构、有人员。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企业主管部门也要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做到安全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不缺位、不空位。要完善安全监管监察干部交流制度,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加强对政府负责人、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

  (四)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加快建立覆盖所有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体系,完成市、重点县(市、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建工作。进一步加强矿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开展矿山企业救护服务工作。加强应急救援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协调联动、资源共享等机制。建立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数据库。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开展企业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加大预案检查力度,将应急预案管理纳入执法检查内容。

  (五)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按照省政府和省安委会的工作部署,在全市推行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费用提取等政策,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加强审计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投入到位。各级政府要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落实上级财政支持的相关配套资金,确保重大隐患治理、应急救援、安全宣传教育和执法监察装备等方面的支出。加大“科技兴安”工作力度,支持煤矿等高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能力,鼓励企业增加安全科技投入,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六)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并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工作。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切实做到查清事故原因,追究责任者责任,教育广大职工群众,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在责任追究上,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要严肃追究。

  五、加强“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在全市开展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是促进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继续下降,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是国家和省的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上来,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界齐抓共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安委会负责协调解决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督导各地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实施。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也要加强领导,建立组织,结合地区和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具体工作方案于3月底前书面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并将季度总结报告和全年总结报告及时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