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201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邢政办〔20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七里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邢台市201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邢台市201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全面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冀政〔2010〕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各设区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状》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政策并轨,统一住房保障准入条件,实行分层次住房保障;试行公共租赁房及较低价位、较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管理,增大实物住房保障比例;大力推进旧小区改善、城市棚户区(旧城区片、危旧住房改造)改建、国有煤矿(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切实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二、基本任务
(一)住房保障工作(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
全市住房保障总户数达到12000户(其中以实物住房方式保障6500户)。其中,市区保障6000户(以实物住房方式保障3000户),县(市)和大曹庄管委会保障6000户(以实物住房方式保障3500户)。
(二)旧住宅小区改善
继续实施旧住宅小区改善工程。市区改善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总投资达到900万元,其中,政府投资380万元,企业自筹520万元。各县(市)有旧住宅小区的要制定实施方案,并选择1-2处进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