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布实施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涉企检查、收费项目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实施。自发布之日起,各部门依据市政府公布的检查、收费项目实施检查、收费,未经市政府审定的检查和收费项目,一律停止;没按要求参与清理规范涉企检查、收费工作的市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具有行政职能的单位,不得进企业检查和收费。
四、工作要求
(一)依法清理,逐项规范。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依法检查、收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对涉企检查和收费项目进行逐项梳理。凡不符合本市发展实际、严重影响企业发展的检查和收费项目予以取消或停止;属重复检查和收费项目予以合并;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二)全面审核,非报即停。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检查、收费项目,按要求及时上报市收费管理局,对瞒报、漏报的检查和收费,一律视为自行取消。
(三)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清理上报,认真抓好清理规范。市优化环境指挥协调中心、市监察局牵头负责,做好清理规范涉企检查、收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安排部署、相关规定的起草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市收费管理局负责对涉企检查、收费项目的相关依据进行审核;市物价局负责收费标准的审核和规范;市收费管理局负责落实“一口清”收费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清理规范涉企检查、收费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邢台市清理规范涉企检查、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戴占银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优化环境指挥协调中心主任范建巡担任,小组成员由市监察局、市优化环境指挥协调中心、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收费管理局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清理规范涉企检查、收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优化环境指挥协调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市优化环境指挥协调中心副主任姚炬烽担任,副主任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具体抓好全市清理规范工作的协调和落实。
附件:1.邢台市清理规范涉企检查、收费行为工作领导小组
2.邢台市涉企检查项目清理申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