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松桃自治县盐井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铜仁地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松桃自治县盐井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铜地发改经[2010]21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松桃自治县盐井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省政府批复的松桃县中部灌区规划,形成以道塘水库为水源的南片灌区和以盐井水库为水源的北片灌区,盐井水库同时可解决蓼皋镇及周边地区的供水问题,有利于该县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在镇江河上修建盐井水利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工程主要任务为灌溉兼顾农村人畜饮水。工程设计灌溉面积2745.33公顷(保证率80%)、灌溉供水量1557万立方米/年;人畜饮水供水量445万立方米/年。
三、工程建设规模:盐井水利工程正常蓄水位486米,总库容为1054万立方米,死水位448米,,兴利库容840万立方米。水库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
四、盐井水利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坝、泄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及渠系建筑物。大坝初选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74.7米。工程计划总工期3年。
五、根据2009年10月实物指标调查成果,水库淹没及工程永久占地883.7亩(其中耕地253.86亩,林地457.62亩)。至规划水平年(2012年),需搬迁安置人口343人,生产安置人口137人,全部采用有土安置方案。
六、按2009年第三季度价格水平,工程总投资估算22000万元,全部由项目法人负责筹集。
七、工程项目法人为松桃苗族自治县盐井水库管理局,由其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筹措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要切实落实工程建设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并长期发挥效益。项目法人要按《
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报我委核准工程招标初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