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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政字〔20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市、区)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办字〔2009〕67号)要求,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部门相关业务人员,组成2个考核组,于2010年1月21日至22日,采取集中会审的方式对21个县(市、区)2009年度环保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

  从考核情况看,各县(市、区)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服务改革发展为中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紧紧围绕污染减排以及水、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经研究,决定授予沙河市、宁晋县、邢台县、内丘县、任县“邢台市环境保护目标管理优秀县(市)”称号;授予桥西区“邢台市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进步较大区”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县(市、区),再接再厉,戒骄戒躁,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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