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能力
| 40
| 省辖市服务中心建有长期服务合作协议的社会服务机构30家以上。县(市)服务中心建有长期服务合作协议的社会服务机构20家以上。
| 符合标准5分,最低0分。合作机构,每增减3家,加减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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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建有与所开展服务项目相匹配的仪器、设备和专项经费。
| 符合标准5分,最低0分。与服务有关的仪器、设备不齐全,扣2分。无专项经费,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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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服务信息网站、电话服务热线。
| 符合标准5分,最低0分。无网站,本项0分。网站内容不齐全,扣1-3分。无电话服务热线,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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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服务记录完整,服务统计、服务台账完善,服务反馈意见及时真实,全年服务无投诉。
| 符合标准4分,最低0分。服务记录不完整,扣1分。统计不完整,扣1分。台帐不完整,扣1分。服务无反馈,扣1分。发生1起投诉并检查属实,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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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悬挂有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服务指南公示栏。
| 符合标准4分,最低0分。办公地点无公示栏,本项0分。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服务指南有缺失项,扣2分。有其他与服务有关的公示栏,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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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才培育计划。每年有二次系统内培训活动。
| 符合标准4分,最低0分。没有人才培育计划,扣1分,缺1次培训活动,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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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有小型的图书资料室。
| 符合标准3分,最低0分。无图书资料室,本项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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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绩效
| 30
| 参加每年全省服务绩效网上评价系统测评,得分为90分。
| 符合标准20分,最低0分。90分以上,每增加1分,加1分。76-89分,每减少1分,扣1分。60-75分,本项5分。低于60分,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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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的工作被列入本级及以上政府的重点工作,获得本级及以上政府的表彰。
| 加分项。每获得1项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奖励,加2分。每获得1项上级政府及其部门奖励,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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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满意度95%。
| 符合标准10分,最低0分。客户满意度每增减1个百分点,加减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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