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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第三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一)认真做好选举前各项准备工作(6月5日前)
  1.制定方案,精心部署。搞好摸底调查,全面掌握社区情况、居民委员会干部情况及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排队。
  各县区、街道办事处(乡镇)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研究制定科学性和操作性强的选举方案。对需要整合的社区,先整合后换届。对矛盾较多、群众上访较多的社区,要制定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淇滨区、山城区和鹤山区各选择3至5个社区作为试点,积累经验后全面推开。凡进行过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村改居”型社区,不再进行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2.加强宣传,搞好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居民深入了解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步骤和投票方法等,帮助社区居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对于社区直接选举、自愿登记等选举中新的模式和做法,各级选举工作机构要向社区居民作出必要的讲解说明,取得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3.搞好培训,落实经费。采取多种形式,搞好换届选举工作骨干培训。尤其是对基层选举骨干的培训,提高他们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好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所需经费,保证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精心组织投票选举并做好相关后续工作(6月6日-7月31日)
  1.坚持原则,依法选举。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好社区选举委员会推选、选民登记、提名确定候选人和选举投票等关键环节。把好选民登记关,努力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确保选民的参选权利。把好提名关,组织好预选,规范候选人竞争承诺,鼓励文明竞选,禁止人身攻击。把好选举投票关,严格履行选举投票程序,维护选举现场秩序,引导居民使用秘密写票处,加强对代写选票、委托投票和流动票箱的监管。具体选举程序严格按照《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第三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民〔2009〕2号)有关规定执行。
  2.开展选民自愿登记试点。鼓励实施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模式创新。全市第三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的直接选举(居民直接选举、户代表选举)应达到40%左右,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各选择一个街道办事处开展居民自愿登记、自愿参选试点。开展选民自愿登记、自愿参选试点的街道办事处,选民基数以规定时间内自愿、主动到社区选举委员会进行登记的选民为准,非自愿、未主动登记的居民可不计入选民基数,不列入选民名单。实行选民自愿登记、自愿参选试点的社区,自愿登记选民应不少于社区内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总数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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