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加大对采煤塌陷地和关闭破产矿山土地利用等政策和项目支持力度,做好徐州采煤塌陷地复垦整治工作。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优先安排苏北。争取资金支持苏北做好开山采石禁采区内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 在苏北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万套;建成廉租住房4500套;完成重点地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200万平方米。
2. 指导苏北五市做好规划期至2030年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调整工作;落实节约型城乡规划要求,从规划源头上指导苏北节约型城乡建设;做好南北共建园区的规划指导工作;制定实施《沿海地区发展城乡建设三年实施方案》。
3. 完成淮河流域治污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5万吨;提升苏北城镇居民的供水保障能力,加快区域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新增供水乡镇50个;完成“川气东送”沿线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完成50个乡镇的垃圾中转站建设,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日处理能力1000吨;实施90个省级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村庄建设。
4. 出台加快苏北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实现苏北五市建筑业增长速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以上。
5. 协助宿迁市筹备第七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完成总体方案和博览园规划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
1. 加快苏北各铁路干支线建设力度,完成投资39.6亿元。
2. 抓好苏北一般公路、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分别完成投资2.6、22.4、68.4和19.1亿元。
3. 完成水运、港口投资43亿元。建成苏北运河三改二工程和连云港港疏港航道,续建焦港船闸、邵伯、施桥三线船闸等航道整治工程,开工建设连申线(东台至长江段)航道整治工程及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一期等工程。
4. 建成淮安机场,完成徐州观音机场和连云港白塔埠机场扩建工程,总投资4.2亿元。
5. 完成国家级和省级主枢纽公路汽车客货站场运输设施建设,投资5000万元。
6. 安排交通扶贫资金2000元,用于“千村帮扶”工程,支持贫困村道路建设。
省农委:
1. 安排50%以上的稻、麦、棉、油良种补贴资金到苏北;50%以上的粮食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发放到苏北;安排60%以上的省级救灾化肥及救灾资金用于苏北抗灾救灾;安排50%以上的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用于苏北开展高产增效创建活动。
2. 安排省级专项经费700万元,用于苏北重大病虫害防治;争取中央财政水稻病虫防治、棉铃虫监测等项目资金,50%以上经费安排到苏北。
3. 在测土配方施肥、耕地质量建设、商品有机肥补贴、土壤有机质提升等有关项目安排上向苏北倾斜。
4. 支持苏北创建设施园艺高效示范基地;重点支持苏北发展设施园艺连作障碍防治技术、蔬菜防虫网覆盖栽培、优质水果设施及全园套袋栽培等高效设施生产技术;加大对徐州、淮安、连云港、宿迁等苏北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力度。
5. 安排50%以上省级高效外向资金,支持苏北发展设施蔬菜、特色园艺、规模畜禽养殖、高效渔业和出口基地建设。
6. 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疫苗和注射劳务费专项资金补贴60%以上用于苏北;二维码牲畜耳标补贴经费60%以上用于苏北。为苏北争取国家级秸秆养畜示范项目2个;加强对规模化奶牛场、肉羊场秸秆青贮、微贮、氨化等利用技术培训;在苏北推广种草养畜。50%以上的国家和省级扶持畜牧业补贴项目、资金用于苏北。
7. 国债防护林、绿色江苏建设项目向苏北倾斜,安排苏北的项目经费不低于中央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总投资的50%。
8. 农业三新工程和科技入户工程,市县级项目经费50%以上用于苏北;加大“挂县强农富民工程”实施,县数和资金均占全省60%以上。
9. 扶持苏北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建设资金向苏北倾斜。支持苏北新建户用沼气工程4万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8处,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120处。
10. 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向苏北倾斜;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及“一个中心,两个基地”申报工作向苏北倾斜;在苏北举办全国农产品加工技术推广对接会;农产品质量建设项目、信息服务工程项目,50%以上安排在苏北。
省水利厅:
1. 投资5.8亿元用于治淮工程,完成沂沭泗洪水东调南下新沭河、沂沭邳治理工程;启动新一轮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安排黄墩湖滞洪区安全建设。
2. 投资20亿元用于南水北调工程,续建泗阳站、刘老涧二站、皂河二站和泗洪站工程;开工建设淮安二站和皂河一站加固改造、高水河整治、里下河水源调整等工程,基本完成淮安市和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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