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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鹤壁市示范性文化大院建设工作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鹤壁市示范性文化大院建设工作的通知
(鹤政办〔2009〕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满足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市政府决定2009年全市建设示范性文化大院30个。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配及建设标准
  各县区示范性文化大院建设数量为:浚县10个,淇县7个,淇滨区5个,山城区4个,鹤山区4个。建设标准参照河南省示范性文化大院标准执行。
  二、实施主体
  示范性文化大院的建设工作由有关村委会负责。
  三、资金筹集和使用
  示范性文化大院建设所需补助资金由市、县、乡三级共同筹集。每个示范性文化大院市级财政补助1万元,县级财政补助5000元,乡级财政补助5000元。
  补助资金采用专户管理,统一汇入市财政专款账户(户名:鹤壁市财政局财政专项资金,账号:5000171800019,开户行:鹤壁市商业银行营业部),汇款时注明:2009年文化大院图书设备配套资金。市文化局负责购置图书、文化设施及相关活动器材,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监管。
  四、进度及要求
  (一)7月30日前,各县区将确定的示范性文化大院摸底调查表及所需配置设备清单报市文化局。
  (二)8月10日前,各县区将本县区及所辖乡镇补助资金统一汇入市财政专款账户。
  (三)8月底前,完成图书、设备招标。
  (四)9月底前,完成图书、设备配置。
  各县区政府要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市城乡一体化办公室、文化局要加强指导,强化督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2009年示范性文化大院建设村庄名单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2009年示范性文化大院建设村庄名单
(共30个)

  浚 县(10个):
  城关镇西街村、黎阳镇马村、善堂镇陈村、屯子镇蒋村、屯子镇东小寨村、白寺乡西徐庄村、卫贤镇大宽河村、新镇镇栗庄村、小河镇梨园村、小河镇纸坊村
  淇 县(7个):
  高村镇肖屯村、庙口乡马疙瘩村、庙口乡山郭庄村、黄洞乡纣王殿村、朝歌镇稻庄村、北阳镇良相村、西岗乡西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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