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共分八个组,由厅领导分别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任副组长。环境监察总队每组派2人参加,各处室参加检查的具体成员由各处室自定。每个组负责检查2-3个市州,督察组分工及人员组成方案见附件。
五、具体要求
(一)检查方式。采取召开座谈会、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进行检查,可明查,也可暗访。详细了解各地建设项目排查、整改情况以及环保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二)制定检查计划。各检查组要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确定检查的重点企业名单,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检查步骤。
(三)检查准备:检查人员检查前带齐监测取样工具、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证、现场调查询问笔录等。
(四)现场检查:现场抽查重点重金属排放企业和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重点企业。检查人员现场检查时应记录检查对象基本情况,按照要求填入相关表格,每家企业一份表格。
(五)意见反馈:省厅检查组完成检查后向当地反馈检查结果和提出整改建议。
(六)各组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细致地做好督查工作,确保查得全、查得透。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不隐瞒、不粉饰、不夸大、不缩小,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如实反映汇报。
(七)各督查组具体确定一名联系人,随时向厅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厅工程领域治工领导小组报告督查的相关情况,领导小组要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并定期向环保部、省治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环保专项行动督查分组方案
第一组
组 长:李 兵 党组书记、厅长
副 组 长:高水生 监察总队总队长
成 员:厅办1人、监察总队(张也俏、倪银成)
督查片区:武汉市、孝感市
第二组
组 长:吕文艳 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副 组 长:刘义荣 厅科合处处长
成 员:科合处1人、监察总队(陈润田、屈华)
督查片区:十堰市、神农架林区
第三组
组 长:周歆昕 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 组 长:李瑞勤 厅规财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