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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命名2010-2011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基地的决定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命名2010-2011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基地的决定
(鄂环发[2010]15号)


去年以来,全省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深入推进全民环保行动,激发调动了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涌现出一批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的生态文明建设典型,为推动我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树立榜样,加强示范,推进全民环保行动深入开展,省环保厅决定,命名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等20个单位为2010-2011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基地。

  希望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基地,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意识,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为建设生态湖北发挥更大的示范作用。希望各环委会和环保职能部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力度,帮助其提升服务示范水平,努力满足广大公众了解环保、参与环保的需求,为湖北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附件:
  2010-2011年度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基地名单

  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

  东湖宾馆

  武汉火车站

  东风本田汽车(武汉)有限公司

  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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