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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统计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统计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赣安监管规划字〔2010〕174号)


各设区市安监局: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统计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统计〔2010〕98号)和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省监察厅、省司法厅《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赣统字〔2010〕11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统计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全面检查《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令第18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关于调整安全生产事故月报报告时间的通知》(赣安办字〔2007〕27号)、《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赣安监管规划字〔2008〕148号)、《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赣安监管规划字〔2008〕237号)和《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的通知》(赣安监管规划字〔2010〕90号)等安全生产调度统计工作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梳理安全生产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推动安全生产调度统计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中的弄虚作假现象,杜绝事故信息迟报、瞒报行为,纠正行政执法统计工作中敷衍拖沓的作风;通过安全生产统计执法大检查,进一步加强我省安全生产调度统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更好地为安全监管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和科学的决策依据。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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