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参加全省第三届机关运动会的补充通知
厅直各单位党委(支部)、厅机关各党支部:
省直机关工委将于2010年5月-10月举办江西省第三届机关运动会。为更好的发现和选拔参赛选手,为我厅各参赛队伍选拔和输送优秀的选手,力争我厅在全省第三届机关运动会取得好成绩。现厅直机关党委组织第二次报名工作,并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18个项目)
1、乒乓球:混合团体,男、女单打。
2、羽毛球:男、女单打。
3、网球:男、女单打、双打。
4 中国象棋:男、女团体、男、女个人赛。
5、围棋:男、女个人赛。
6、扑克拖拉机。
7、健身走:男、女团体,男、女个人3000米赛。
8、游泳:男子分组400m泳、200m泳、100m泳,女子分组200m泳、100m泳、50m泳,50m×4混合接力赛。
9、射击:健卫小口径运动步枪5+20有依托男女个人赛(仅限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
10、登山:团体,男、女分组个人赛。
11、接力袋鼠跳。
12、同步走。
13、拔河。
14、广播体操。
15、全健排舞。
16、自行车:个人分组单项赛。
17、田径:男子、女子100米、4*100米、3000米。
18、篮球:男子、女子组。
二、分组设置
(一)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登山、游泳、田径、健身走、自行车等项目按参赛运动员年龄、性别、职务设置组别:
1、厅局级领导干部组:男、女甲组(50岁以上,196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选手),男、女乙组(50岁以下,1960年9月1日后出生的选手)。
2、处以下干部职工组:男子甲组(45岁以上,196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选手),女子甲组(40岁以上,197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选手),男子乙组(45岁以下,196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选手),女子乙组(40岁以下,1970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选手)。
(二)结合省直实际,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登山、健身走、游泳、射击等项目分设省级领导干部、厅局级干部组。
三、参赛办法
1、本届运动会参赛对象为党的组织关系隶属省直机关工委的省直和中央在赣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
2、各单位组团参赛项目不少于3项,鼓励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