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加快实施教练车油改气工程,推动县际短途客运班车使用混合动力,达到降低能耗5%以上的目标要求。
(十)市农牧局
1、2010年,落实完成“十一五”万元GDP能耗指标下降25%的总体目标任务。2010年单位农业增加值能耗较上年下降5%以上。
2、加快以农村户用沼气为重点的农村新能源建设。全市完成户用沼气池4200口,联户沼气28个,新发展设施园艺4万亩。
3、大力宣传和全面推广以沼气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利用为主的第三代新农村住宅设计方案。
(十一)市环保局
1、2010年,落实完成“十一五”万元GDP能耗指标下降25%的总体目标任务。
2、继续开展集中供热、拆除燃煤小锅炉工作,推广清洁能源使用范围,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
3、加强对已淘汰关闭小炼铁、小电镀、小铸造、小炼铅、小轧钢、小造纸等企业的跟踪检查,坚决杜绝“死灰复燃”现象。
4、重点在化工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推进清洁生产,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秩序,提高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质量,年内完成8户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5、实施环境评价与节能评价“双控”相结合机制,加强对规划和新建项目节能减排评估工作,对新建不属于新材料、新型能源、清洁能源的项目要严格控制审批。
(十二)市质监局
1、2010年,落实完成“十一五”万元GDP能耗指标下降25%的总体目标任务。
2、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确保重点用能企业计量器具配备全部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要求。
3、指导企业合理配备能源计量检测设备,建立健全能源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制度、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引导企业有效运用能源计量检测数据。
4、按照国家标准《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19022-2003组织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5、开展能源计量专项监督检查,依法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工作。提高企业三级计量水平,主要用能环节要完善三级计量设施。
(十三)市机关事务局
1、2010年,落实完成“十一五”万元GDP能耗指标下降25%的总体目标任务。
2、继续推行“节约型”机关建设,从源头上减少浪费,抓好节约用电工作,坚决杜绝“长明灯”、减少设备待机时间、合理设置空调温度、提高电梯使用效能。落实2010年本部门及机关事业单位电费支出较上年减少8%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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