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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8、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典型示范和工业园区建设。加大对自治区已批复的11户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跟踪和审查工作;推进灵武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加快宁东粉煤灰、脱硫石膏和宝丰能源焦炉煤气循环等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9、重点在化工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推进清洁生产,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秩序,提高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质量,年内完成8户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10、完成“十二五”期间银川能源发展与节能问题课题研究工作。

  11、制定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光伏、光热产业和风电装备制造业的发展。

  12、组织开展节能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

  (二)市发改委

  1、2010年,落实完成“十一五”万元GDP能耗指标下降25%的总体目标任务。

  2、认真落实《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若干意见》(银党发〔2008〕37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节能标准,严把项目审核关。

  3、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银川市重点节能工程,将重点节能工程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节能专项投资。加大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倾斜力度。加强项目建设跟踪管理,确保建设项目按期竣工投产。

  4、进一步加强对火力发电企业能耗指标达标情况监督检查。

  5、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政策,理顺煤炭价格成本构成机制,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成品油、天然气价格改革,居民用电阶梯价格,余热余压发电上网和价格等政策。

  (三)市统计局

  1、2010年,落实完成“十一五”万元GDP能耗指标下降25%的总体目标任务。

  2、完善能源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能源统计指标统计通报制度。按月公布万吨标煤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指标以及市直相关部门节能指标完成情况;按季公布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地区工业增加值比重;按年公布全市和各县(市)区万元GDP能耗、万元GDP电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及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情况。

  3、加强能源统计监测和核算工作。开展季度全社会能源消费核算工作。全面启动各县(市)区单位GDP能耗统计监测工作,协调指导县(市)区级开展能源平衡表的核算工作。对相关部门管理能耗统计指标建立核算与认定机制。

  4、加强与自治区统计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完善主要监测指标核算的体制和机制,确保银川市节能降耗指标及其数据质量通过自治区统计部门审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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