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宁东基地管委会,要高度重视节能宣传周工作,按照活动总体安排和责任分工,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公众参与度高、有社会影响力的宣传实施方案,于2009年6月10日前报市节能办(市工信局)。
3、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制作本部门展板(不少于2块),组织机关干部(不少于4人)参加6月12日广场集中宣传(名单附后)。
4、市财政局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市本级节能宣传。
5、市公安局要做好6月12日广场集中宣传及节能宣传周期间各项集体宣传的交通疏导工作。
6、各责任单位要指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节能宣传周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将分管领导及具体联系人姓名、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报送市节能办(市工信局),以便工作协调落实。
7、市城管局要做好节能宣传周期间场地审批和街道宣传横幅悬挂的核准和管理工作。
8、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各节能宣传周责任单位要对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6月2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市节能办;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同时报送本地区、本行业节能宣传周期间的图片、音像资料,市节能办汇总整理后形成全市总结汇报材料,并于6月30日前上报自治区。
联系人:惠 毅 6888662 13709588889
夏立峰 6888684 13895199931
传 真:6888672
附 件:1、参加广场集中宣传活动单位名单
2、节能宣传周宣传标语口号
附件1:
参加广场集中宣传活动单位名单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局、市交通局、市农牧局、市国资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科协、市工商局、市质监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附件2:
节能宣传周宣传标语口号
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推动建设“两型社会”
节能攻坚,全民行动
节约能源,持续发展
节能减排,科学发展
低碳行动,有你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