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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参加单位:

  1、市直有关部门(见附件1)。

  2、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技术服务机构,节能产品生产、经销和应用企业。

  3、邀请区直有关部门参加广场集中宣传。

  活动内容:宣传节能法规、政策,发送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开展咨询服务,普及节能知识、绿色生活方式、消费模式,展示节能技术、节能产品、节能成果。

  五、责任分工

  1、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局):

  负责全市节能宣传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场地布置和气氛营造工作;负责组织落实重点耗能企业(不少于5家)参加活动。在重点用能企业组织开展节能增效宣传活动,鼓励小发明、小创造,创新企业节能管理,动员职工积极参与企业节能减排。围绕全市“十一五”节能目标,进一步落实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专项监察;组织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

  2、市科技局:

  负责组织落实节能技术服务机构(不少于2家)参加集中活动;发放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消费模式宣传手册、宣传画;推广先进节能、低碳新技术。

  3、市商务局:

  负责组织落实节能产品经销商(不少于2家)参加集中宣传活动。提倡商业流通企业采取节电措施,在大型商场积极推行绿色消费,严格执行“限塑令”,积极发挥流通领域的引导作用,抑制过度包装。在商场广播节能减排公益广告;在饭店、宾馆、旅游区倡导尽量少用一次性用品;提倡商业流通企业采取节电措施,使用节能产品。

  4、市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局:

  负责组织落实节能示范建筑开发商和节能建材生产商(不少于3家)参加集中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要积极宣传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建筑的重要意义和成果,大力提倡绿色建筑,宣传集中供热计量收费改革成效等;在工地张贴宣传标语;举办一次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建筑节能现场会;组织宣传推广使用散装水泥。

  5、市交通局:

  鼓励交通运输企业发展节能生产方式,开展“车船路港”低碳交通行动,大力推广交通节能示范技术。大力宣传能源紧缺的形式,组织一次“我的低碳行动”征文活动。大力宣传交通节能成效,推行节能驾驶和操作。举办一次节能环保驾驶竞赛活动,全面提高从业人员节能意识和操作水平,号召驾驶者养成良好驾驶习惯,倡导节约型的交通消费模式。在公交车、出租车电子屏滚动播出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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