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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二恶英重点排放行业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二恶英重点排放行业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
(川环办发〔2010〕115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南充市、巴中市除外):

  我省于2006-2009年组织开展了全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下简称“POPs”)的调查工作并取得有效进展,为进一步推进我省POPs污染防治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二恶英重点排放行业更新调查的通知》(环办[2010]46号)文件要求,确定了废弃物焚烧、铁矿石烧结、炼钢生产和再生有色金属生产等四个行业为二恶英重点排放行业,现将我省开展二恶英重点排放行业更新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在前期调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单位、人员,明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将具体经办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于7月20日前上报省环保产业发展中心,确保更新调查任务顺利进行。

  二、本次调查将通过企业填报、环保部门核查汇总的形式,对我省二恶英类重点排放行业的排放源信息更新,并补充开展二恶英排放因子监测,进一步评估二恶英排放状况。

  三、各地要按照《2010年四川省二恶英重点排放行业更新调查实施方案》(见附件)的统一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以及质量控制方案,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实施本辖区内的更新调查工作。

  四、各地2009年基础数据、更新调查表填报说明、报告编写方案、更新采集系统安装程序、采集系统用户手册、市州级和区县级用户操作流程示例已上传至四川省环保网,请登录四川省环保网(http://www.schj.gov.cn/)首页“下载服务-文档”栏目下载,下载后再各自分发至区县级。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环保产业发展中心  王 卓

  电话:028-86119198

  传真:028-86146776

  省环保产业发展中心  常人卫

  电话:028-86128445

  传真:028-86128445

  附件:2010年四川省二恶英重点排放行业更新调查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2010年四川省二恶英重点排放行业更新调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2010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上关于推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防治工作的要求,实现二恶英排放源信息的动态更新,逐步建立我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长效管理机制,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二恶英重点排放行业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46号)的整体部署及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范围与调查目标
  (一)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为废弃物焚烧、铁矿石烧结、炼钢生产和再生有色金属生产等四个二恶英重点排放行业。
  (二)调查目标
  完成二恶英重点排放行业的排放源信息更新,补充开展二恶英排放因子监测,进一步评估二恶英排放状况。
  二、调查原则与组织形式
  (一)调查原则
  1.动态申报、长效监管。随着各地经济发展和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的大力开展,二恶英排放源情况变化较快,有必要建立动态上报机制,便于及时准确地掌握二恶英排放源的变化,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奠定基础。
  2.重点突出、高效有序。本次调查重点在于更新我省二恶英重点排放行业排放源信息,并开展二恶英排放因子补充监测。各级环保部门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高效有序地完成各个阶段的调查工作任务。
  3.强化监督、保证质量。为了保证调查数据的准确,根据统一的质量控制体系,各地环保部门要加强督导,对各环节都进行质量控制,确保调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理性。
  4.以点带面、提升能力。通过建立二恶英排放源动态申报机制,提升监测、监管等各方面的能力,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促进地方队伍建设,为实现本地区二恶英的持续削减、改善本地区的环境质量提供支撑。
  (二)组织形式
  我省对本次更新调查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更新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
  组 长:杨雪鸿
  副组长:赵向岁 周劲戈
  成 员:罗道军 王 卓 常人卫
  电 话: 028-86119198 028-86128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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