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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局关于深入推进“放心豆制品”工程的通知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下旬)。首批使用放心豆制品的餐饮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台账,以豆制品为重点,对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存放加工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到位,确保使用放心豆制品。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阶段(7月下旬-12月)。结合自查自纠情况,对首批使用放心豆制品的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单位建立健全豆制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查验制度,督促餐饮单位在首次采购时索取豆制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无锡市豆制品生产企业许可审查细则”(QS)认证》的复印件,每次进货时索取《无锡市豆制品送货单》(见附件4)并认真查验核对,建立进货台账。不得采购未经我市确认的9家认证的豆制品生产企业以外并无《无锡市豆制品送货单》的豆制品。对首批使用放心豆制品的餐饮单位所使用的豆制品原料及成品开展监督抽检。对于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予以查处,并将检查中发现的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市卫生监督所要每月组织对各地的督查,我局也将适时组织督查。

  第四阶段:验收总结阶段(12月中、下旬)。各地、市卫生监督所要对2010年放心豆制品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推荐申报一批放心豆制品工程示范单位,首批示范单位要力争占到首批实施放心豆制品工程餐饮单位的10%。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委托市卫生监督所制定实施。我局将对各地放心豆制品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地区和示范单位创建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公示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把推进“放心豆制品”工程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好监管职责。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搞好协调,定期分析研究本地区推进“放心豆制品”工作情况,研究对策措施,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确保我市餐饮消费环节放心豆制品工程稳步推进,确保实现“四个100%和一个10%”的具体工作目标。

  2.加强宣传发动。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要对首批实施放心豆制品工程的餐饮单位进行宣传发动,开展分类分级培训,宣传培训和培训合格率要达到100%。

  3.强化监督执法。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我局《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工作整顿暨“放心餐桌”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卫法监〔2010〕7号)等文件要求,全面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深入推进“放心豆制品”工程。要以我市确定的首批实施放心豆制品工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和监督频次要按照卫生部有关要求,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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