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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局关于深入推进“放心豆制品”工程的通知

无锡市卫生局关于深入推进“放心豆制品”工程的通知
(锡卫法监〔2010〕48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深入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放心豆制品工程的意见》(锡政办发〔2009〕267号)、市放心豆制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放心豆制品”工作的通知》(锡豆办发〔2010〕1号)和我局《关于在餐饮消费环节实施放心豆制品工程的通知》(锡卫法监〔2009〕66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市餐饮消费环节“放心豆制品”工程,根据全市放心豆制品工程推进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我市餐饮消费环节深入推进“放心豆制品”工程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我局《关于在餐饮消费环节实施放心豆制品工程的通知》(锡卫法监〔2009〕66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餐饮业日常卫生安全监管,督促餐饮单位建立健全豆制品进货台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在我市确定的首批放心豆制品使用单位全面推行、使用放心豆制品,着力创建一批示范单位,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单位,力争达到四个100%和一个10%的工作目标,确保我市餐饮消费环节放心豆制品工程稳步推进。

  具体工作目标:首批实施放心豆制品工程餐饮单位宣传培训率达100%、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餐饮单位所用9家认证豆制品的监督抽检覆盖率达100%、创建放心豆制品工程示范餐饮单位占首批实施单位的10%。

  二、实施对象

  我市确定的首批5大类776家餐饮单位为放心豆制品工程实施单位,即市区的食品卫生A级餐饮单位189家、学校食堂452家、外送快餐单位107家、二级以上医院食堂15家、单餐供餐1000人以上企事业集体食堂等餐饮单位13家(见附件1)。

  三、工作步骤

  餐饮消费环节放心豆制品工程的实施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召开全市餐饮环节实施放心豆制品工程推进会,组织对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员和首批实施放心豆制品工程餐饮单位进行分类分级培训,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宣传培训率和培训合格率达到100%,要使首批使用放心豆制品的餐饮单位知悉采购豆制品必须从无锡市市区通过认证的9家豆制品生产企业(见附件2),或供应无锡市首批放心豆制品的10家农贸市场、47家超市(卖场)(见附件3)采购进货,不得采购无豆制品送货单(见附件4)的豆制品。同时要普及豆制品卫生科学知识,引导市民科学安全消费,努力营造餐饮环节实施放心豆制品工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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