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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0〕8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浙江省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

  为深入推进我省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特制定2010年度实施计划如下:
  一、主要目标
  (一)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主要目标。全省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2500元的人口新增55万人以上,其中重点扶持的29县新增38万人以上;完成下山搬迁6万人以上;完成农民培训30万人次;从事来料加工人数80万人以上,实现来料加工费收入50亿元以上。落实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结对帮扶资金2亿元以上,其中省级结对帮扶资金1.3亿元以上。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特色产业发展水平有效提升,生产生活条件继续改善。
  (二)城镇低收入家庭增收工程主要目标。继续创建“充分就业社区”,10万名城镇居民通过“双证制”教育培训,其中实施残疾人就业培训1.5万人,新增残疾人就业8000人;实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1000人;帮助8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力保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帮扶一户、解决一户”,争取全省60%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10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85%。全面实现低保标准2倍以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新增廉租住房保障1万户以上,其中实物配租不低于50%。
  二、主要举措
  (一)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
  ⒈产业开发帮扶行动。以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为重点,依托当地资源和产业优势,大力扶持发展特色农业、特色生态林业、来料加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积极推进欠发达地区工业转型升级,着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
  (1)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积极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高山蔬菜、食用菌、果品、油茶、畜禽等特色种养业,深入实施农产品品质提升工程,大力推广农牧结合、农渔结合等新型农作制度,新建和改造一批特色农业基地、现代农业园区,提高农业综合产出率。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和扶贫农业基地建设。积极引导低收入农户加入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完善法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
  (2)大力发展来料加工业。通过政策激励、结对帮扶、信息对接等途径,扩大来料加工覆盖面,其中下山搬迁小区、低收入农户集中村覆盖率达70%以上。同时,通过技能培训、技术比武等活动,提高来料加工从业人员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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