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伟等100名同志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的通报
(鲁政字〔2010〕70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鲁发〔2004〕10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鲁、人才强省战略,努力推进“新世纪人才工程”建设,积极营造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氛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全省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刻苦钻研,扎实工作,勇于创新,无私奉献,涌现出一大批业绩突出、年富力强的中青年专家。根据《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经逐级推荐、选拔,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公示、考察,省政府决定,授予王伟等100名同志“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
希望获得表彰的专家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更大成绩。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把人才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抓好以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人才的培养、使用和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干、建功立业创造条件。全省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要以受表彰的专家为榜样,立足本职,拼搏创新,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