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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质量考评的通知


  江苏省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质量考评指标
  (艾滋病防治工作)
考评指标定 义计算方法
指标1: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流调完成率指当年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完成流调的比例。分母:当年报告应流调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人数(不含羁押人群)。分子:分母中完成个案流调的人数。
指标2:哨点监测任务完成率全市设立的国家级、省级艾滋病监测哨点中,按照艾滋病哨点监测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监测工作的哨点所占的比例。

分母:国家级、省级艾滋病监测哨点总数。

分子:按照艾滋病哨点监测方案要求完成监测工作,按照全国统一的哨点监测评分标准计算每个哨点的得分,得分达到32分及以上(满分40分)的哨点数。

指标3: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随访干预比例当年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实际落实随访干预措施的人次数占按规定需要落实随访干预措施总人次数的比例。分母: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按感染者每年随访一次、病人每6个月随访一次统计应落实干预措施的总人次数。分子: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落实随访干预措施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人次数。
指标4:抗病毒治疗12个月病人(含成人和儿童)按照要求完成随访的比例治疗12个月时按照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手册要求完成随访的病人占正在治疗人数的比例。分母: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新加入治疗且治疗12个月时仍存活并在治的病人数。

分子:分母中按照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手册要求完成随访的病人数。

指标5:尚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CD4检测比例

当年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实际CD4检测人数占当年存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实际随访到人数的比例。分母: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存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实际随访到的人数。分子: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分母中实际进行CD4检测的人数。
指标6:已接受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人CD4检测比例艾滋病病人治疗12个月时按照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手册要求完成CD4检测人数占正在治疗艾滋病病人数的比例。分母: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新加入治疗且治疗12个月时仍存活并在治的艾滋病病人数。分子:分母中按照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手册要求完成CD4检测的艾滋病病人数。
指标7:新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的配偶/固定性伴的HIV抗体检测率当年新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首次报告即是艾滋病病人的配偶或固定性伴,在本年实际进行HIV抗体检测的比例。

分母:当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首次报告即是艾滋病病人中,其配偶或固定性伴的人数(不含外籍和港澳台病例、当年死亡病例、羁押人员)。

分子:分母中,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进行HIV抗体检测的人数。

指标8:既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的非HIV抗体阳性配偶/性伴的HIV抗体检测率既往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其HIV抗体为阴性/不确定或未检测的配偶/性伴,在本年实际进行HIV抗体检测的比例。分母:截至上一年12月31日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的配偶/固定性伴,其HIV抗体为阴性/不确定或未检测的人数(不含外籍和港澳台病例、死亡病例)。

分子:分母中,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进行HIV抗体检测的人数。

指标9:抗病毒治疗病人(含成人和儿童)按照要求完成病毒载量检测的比例

按照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手册要求完成病毒载量检测的病人占正在治疗人数的比例。

分母:上一年12月31日前开始治疗且在当年12月31日存活并在治的病人数。

分子:分母中按照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手册要求完成病毒载量检测的病人数。

指标10:抗病毒治疗覆盖率截至当年12月31日,抗病毒治疗信息系统数据库中,各市接受抗病毒治疗的病人占感染者随访管理数据库中在上一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间符合抗病毒治疗标准(报告为艾滋病病人或CD4计数小于350/mm3)的人数比例。分母:感染者随访管理数据库中在上一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之间上报过随访记录,且任一张随访表上报告疾病状态为艾滋病病人或CD4计数小于350/mm3(并排除查无此人及非中国大陆病例)的人数。 分子:分母中与当年12月31日抗病毒治疗数据库中有一致抗病毒治疗号、身份证号或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编号的人数,以及当年抗病毒治疗数据质量核查结果中有和抗病毒治疗数据库一致的抗病毒治疗号的人数。
指标11:抗病毒治疗12个月病人(含成人和儿童)依然存活并坚持治疗的比例治疗12个月时病人依然存活并仍坚持治疗的比例。分母: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加入治疗的病人总数。

分子:分母中,在治疗12个月时仍存活并在治的病人数。

指标12: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质控考评合格率参加省级质控考核验收合格的筛查实验室占参加省级质控考核实验室的比例。分母:参加省级质控考核的筛查实验室数。分子:省级质控考核合格的实验室数。
指标13:当年艾滋病防治项目工作量完成比例各市免费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人数、监管场所艾滋病抗体检测人数、预防性传播高危人群覆盖人数、美沙酮维持治疗覆盖的吸毒者人数、接受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人数、接受随访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人数等6项工作分别达到当年艾滋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年度任务的比例。单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达到当年艾滋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得10分;达到目标值的80%及以上,得8分;达到目标值的80%以下,不得分。6个单项工作得分相加即为总分(满分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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