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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建设项目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二)项目简介(含项目平、纵面示意图或桥型图),反映主体工程的照片、附有解说词的光盘(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四)项目创新报告,对项目在建设理念、模式、制度、质量、安全和技术等方面的创新内容和创新成果进行总结;

  (五)项目执行报告,建设管理情况总结 (包括质量、安全、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环境保护、科研成果等),勘察、设计有关资料(工程测设路线总说明书、工程测量验收纪要文件和按部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编制的总说明书);

  (六)竣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报告、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综合评价表、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表、建设项目质量检验评定表等的复印件;

  (七)质量监督机构对项目质量评价、养护管理单位对项目使用情况的证明材料;

  (八)主要参加建设的单位及承担的主要任务和做出的主要贡献;

  (九)科研课题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第十二条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涵盖所申报工程的全部内容;申报材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印章、照片等必须清晰、齐全。申报表统一使用计算机处理(A4纸打印),装订整齐。

  第十三条 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两份、其它材料一份)于每年9月30日前报送或邮寄至河南省公路学会,之后到达的申报材料列入下一年度的评选。

第五章 评审工作

  第十四条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成立河南省交通建设项目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工程管理人员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熟悉交通工程质量技术的专家共同组成。

  第十五条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根据每年申报省交通优质工程奖项目的数量,随机抽取专家作为评审委员会委员。

  第十六条 评审委员会按照河南省交通建设项目优质工程奖评审细则(见附件2)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现场核验和评审。评审内容分为申报材料评审、项目管理评审和运营效果评审三大类,总分值为100分;项目管理评审分为建设程序、工程实体质量、现场核验工程外观质量、建设工期、造价管理、内业资料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廉政建设情况、技术创新情况、获奖情况等十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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