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建设项目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豫交建管〔2010〕77号)
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有关单位,各交通项目建设单位:
为了切实开展好质量兴省战略工作,鼓励和引导我省交通建设从业单位加强科技创新,强化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质量,争创国家和交通运输部优质工程奖,省厅制定了《河南省交通建设项目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六月二十四日
河南省交通建设项目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和引导全省交通建设从业单位加强科技创新,强化质量管理,全面提高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质量,争创国家和交通运输部优质工程奖,参照交通运输部《
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河南省交通建设项目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省交通优质工程奖)是全省交通建设行业最高质量奖,获奖项目整体质量水平应达到省内领先水平以上。
第三条 省交通优质工程奖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 省交通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委托河南省公路学会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评选标准
第五条 省交通优质工程奖按下列标准评选: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二)符合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规范、规程的要求;
(三)管理规范,理念先进,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技术有所创新;
(四)符合安全、环保、美观、和谐的要求;
(五)资金管理规范,竣工决算未超概算(包括修正概算),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