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石阡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石阡县茶叶交易市场中央投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铜仁地区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上报贵州省石阡县茶叶交易市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请示》(铜地发改经贸〔2010〕26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石阡县具有“中国温泉之乡”、“中国优质矿泉水之乡”和“中国苔茶之乡”的美誉。石阡县茶叶生产历史悠久,距今有一千多年的历史。长期以来,茶叶一直是石阡县久经不衰的传统产业,在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农民增收的主要产业。该项目是石阡产业产业化一体化示范项目的重要项目之一,是解决茶叶产品销售问题、化解市场风险的关键项目。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地方茶叶产业发展,带动农业、农产品加工和旅游业的发展。原则同意建设贵州省石阡县茶叶交易市场项目。
二、项目单位:石阡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贵州省石阡县汤山镇。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69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293平方米, 其中综合交易楼3871平方米,交易门面21424平方米,冷库600平方米,仓库16956平方米,附属用房3452平方米,以及配套的停车场,绿化及市场内道路硬化等。年销售茶叶3万吨。
四、项目投资与资金来源:总投资4990万元,其中自筹1490万元,申请银行贷款3500万元。
五、该项目拟安排中央投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200万元。
六、该项目规划、环保手续已办理,已办理土地证,前期工作完备。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施工单位和采购设备。
八、请认真做好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各项资金落实到位,按计划实施,达到预期目标。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