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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开展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三阶段:各地组织普遍检查阶段(7月15日至8月15日)。在督促指导用人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地要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关系、劳动监察、调解仲裁、农民工工作、就业局等科(处)、机构和人大财经委、工会、企业家协会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若干个检查小组,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对本区域内用人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对上报自查情况的用人单位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核查,对未上报自查情况的用人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尤其要加大对各类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检查力度。通过专项检查要切实查清本区域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数量、涉及职工人数。对专项检查活动中发现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案件,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检查结束后,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填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汇总表》,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的汇总表要在8月15日前报省专项检查活动办公室。
  第四阶段:省里重点抽查阶段(8月15日8月25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人大财经委、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五个联合检查组,每组包两个地区,对各地开展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情况进行重点抽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有关资料、到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等方式进行。抽查结束后,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将依据检查结果,对各地开展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情况予以通报,各地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最低工资制度的落实。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省里成立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大财经委、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
  六、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是维护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开展劳动关系促和谐系列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此,各地有关部门务必提高认识,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这项活动做细做实,取得实效。
  2.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这次专项检查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地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把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有关单位和处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相互支持,协调配合,确保检查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
  3.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这次专项检查活动,争取领导的重视。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参与和配合。要采取有效措施,取得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理解和支持,共同开展好这次专项检查活动。各地要及时将专项检查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报省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里将通过简报形式宣传推广。
  4.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切实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作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最低工资制度的案件要及时查处,对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附件:1.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自查表
  2.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汇总表

  附件1
  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自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单位:人、元

 

在岗职工人数

 

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领导班子成员月平均工资

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人数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工资情况

自查整改情况

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涉及职工 人数

实际月平均工资

涉及职工人数

补发工资总额

合计:

 

 

 

 

 

 

 

 

 

其中:农民工

 

 

 

 

 

 

 

 

 

   公益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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