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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发〔2010〕17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济南警备区,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现将《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济南市委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0年6月22日

  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鲁发〔2010〕7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2010年在全市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着力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全市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创制一批切实可行、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逐步建立起具有济南特色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反腐倡廉制度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明显提高;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方针、任务和要求在各级各单位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二、主要内容和责任分工
  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贴近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围绕推进制度创新、深入宣传教育、狠抓贯彻执行三个方面抓好工作落实。主要内容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根据职责权限和业务工作特点,抓住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事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以下10个方面反腐倡廉制度的创新:1.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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