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
(皖价检〔2010〕60号)
各市、县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10〕35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组织方式
此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由省物价局统一部署和实施,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落实。省物价局直接对省直有关涉企收费单位进行检查,并组织人员采取下查一级的方式对各市有关涉企收费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各市也要采取下查一级的方式,组织开展各市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检查期间,省物价局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地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二、检查时间
此次专项检查从今年4月上旬开始,至7月31日结束。
三、检查范围
此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对存在涉企收费项目的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时限是2009年1月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鉴于2009年已经开展对部分涉企收费单位的专项检查,对同一当事人、同一违法行为的检查时限不得重复),重大的乱收费行为可以追溯到上一年度。
四、检查内容
检查的内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涉企收费检查作为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服务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治理地方经济发展软环境的重要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责任,确保涉企收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科学组织,精心安排。各地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收费政策,熟练掌握涉企收费的政策,明确政策界限,做好检查的准备工作,提高执法水平。要精心组织安排,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加强协调,确保检查力量,务必取得实效。
(三)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涉企收费检查点多面广,任务重,由于去年有些地市已开展过涉企收费检查,今年可结合前阶段开展的清费减负政策落实情况专题督查及各地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安排重点检查单位和检查内容,避免面面俱到走过场。
(四)认真调研,做好总结。专项检查结束后,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在8月15日前将检查情况、有待研究的政策界限、加强收费监管的政策建议、查处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2-3个)以及调研报告以书面形式上报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联系电话:0551-2677725;电子邮件:wjjjc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