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10年在全市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
(京卫疾控字〔2010〕53号)
各区县卫生局,残联,北京市防盲办:
按照《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和《卫生部 中国残联关于实施2010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要求,市卫生局和市残联决定2010年在全市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北京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认真抓好项目的落实。
二、各区县要成立项目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将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附件2)于6月11日前报市防盲办。
三、各区县卫生局按照卫生部《“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定点医院基本标准》(附件3)和《手术操作规范及质量控制标准》的要求(附件4),选择本区县内二级及以上医院1-2家,并于2010年6月11日前将推荐的医疗机构相关信息(附件5)报市防盲办。市卫生局将于项目实施前向社会公布全市指定医疗机构名单。
四、各区县卫生局选派被推荐医疗机构的4-5名眼科医生参加手术培训及资质考核,于2010年6月11日前将报名表(附件6)上报至防盲办。
五、在项目实施期间,各区县要加强项目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使更多的贫困白内障患者了解项目的有关内容,及时接受手术治疗。
六、各区县卫生局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管理,重点加强对定点医院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卫生局疾控处:郭 欣 83970620, 传真:83560323
市防盲办: 刘 瑛 58268276, 传真:65264384
附件:1.北京市2010年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2.北京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区县负责人名单
3.“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定点医院基本标准
4.“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白内障手术操作规范及质量控制标准
5.北京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区县推荐实施单位名单
6.北京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技术骨干培训班人员报名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
附件1:
北京市2010年“贫困白内障
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和《卫生部关于实施2010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的要求,巩固本市白内障无障碍城市建设成果,消除因白内障导致的可避免盲,北京市卫生局和北京市残联定于2010年开展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对北京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一、项目目标
2010年完成全市1500例55岁以上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使符合手术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得到及时的手术治疗。充分发挥骨干医疗机构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健全基层眼保健网络,加强防盲治盲队伍建设,完善防盲治盲工作体系,着力提高基层眼保健服务能力,促进防盲治盲规划落实。
二、组织机构
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残联成立北京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与管理。
项目办公室
主 任:
谢 辉 北京市卫生局疾控处处长
李 玫 北京市残联康复部主任
执行主任:
杜 红 北京市卫生局疾控处副处长
陈 静 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副处长
王 彤 北京市残联康复部副主任
胡爱莲 北京市防盲办主任
成 员:
郭 欣 北京市卫生局疾控处
崔彤彤 北京市防盲办
刘 瑛 北京市防盲办
杨晓慧 北京市防盲办
各区县卫生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专家技术指导组
组 长:王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