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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强化落实市管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开展市管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

  联络员:杨晓辉
  (六)第六排查组
  组长:阎国际
  成员:陈权伟、质监总站1名同志、2名专家
  排查范围:安全总站监督三科监督的部分市管工程项目
  联络员:陈权伟
  (七)第七排查组
  组长:刘胜文
  成员:李佑荣、质监总站1名同志、2名专家
  排查范围:安全总站监督三科监督的部分市管工程项目
  联络员:李佑荣
  各排查组具体排查名单另见。
  三、排查的主要内容和排查方式
  对施工现场重点查找工程项目安全隐患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情况;对监管工作重点检查监督工作方案、日常监督工作记录以及开展标准化评价、对发现问题的跟踪督办、安全隐患台帐的建立等情况。具体排查内容见附表一、二、三、四。
  此次排查采取检查施工现场和查阅监管及执法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各排查组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工作,切实履行检查职责,防止走过场、走形式。在此次排查工作中,一是要充分依靠专家的技术优势,全面排查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建立市管工程隐患台帐;二是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进行跟踪督促落实整改,直至隐患彻底消除;三是要分析隐患存在的深层次原因,督促安全总站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发挥好本次大排查的作用;四是安全总站要以此次排查为契机,充分应用好此次排查的成果,认真审视和反思当前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内部管理的具体措施,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能力水平,实现本次排查的目标。各排查组的联络员要在排查工作结束后2日内,将本组的排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城乡建委建管处和安全总站(建管处联系人:田路,联系电话:63671186;安全总站联系人:龙邦林,联系电话:63672084),安全总站要将消化排查成果的情况和加强内部管理的举措形成书面材料,于8月20日之前报市城乡建委建管处。

  附表:1、市管工程建设单位履责情况检查表;
  2、市管工程监理单位履责情况检查表;
  3、市管工程施工单位履责情况检查表;
  4、安全总站履职情况检查表。

  附表一:
  市管工程建设单位履责情况检查表

受检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开工日期:

形象进度: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资质等级:

施工单位(总包):

资质等级:

施工单位(分包):

资质等级: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情况

评价

是否有项目安全管理报告

已经编制,内容丰富,针对性强,且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执行。

□好

已经编制,有针对性,责任基本落实到人。

□中

未编制或已编制但无操作性、无责任人或未落实。

□差

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设计范围内管线资料和相邻建(构)筑物有关资料情况

已提供,且真实、完整、准确。

□好

已提供,基本准确,完整。

□中

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

□差

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支付及督促使用情况

严格按规定支付,并督促费用使用落实。

□好

基本按规定支付,督促费用使用落实。

□中

未按规定支付或未督促费用使用落实。

□差

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强制压缩合同工期

无此类情况发生,未强制压缩工期。

□好

存在类似情况,要求压缩工期。

□差

是否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购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品、设备和器材

无此类情况发生,严格遵照法律法规要求。

□好

存在此类情况,未遵照法律法规要求。

□差

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法建筑手续

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手续齐全。

□好

未办理施工许可或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差

        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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