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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1.现代奶牛生产防疫体系和生物安全措施的健全和完善。重点放在改变传统的奶槽车进场装奶方式,切断疫病传染途径,保障奶牛防疫安全。

  2.现代奶牛生产实用设施设备的配置。重点放在改善牛床设施,满足奶牛舒适度,提高奶牛健康水平和寿命。

  3.现代奶牛饲料、饲养技术的提升。重点放在运用先进设施,确保青贮饲料储存和复配,满足奶牛健康生长和营养需要。

  4.奶牛场粪污无害化处理技术和生态环保先进技术的应用。重点放在完善奶牛场粪污处理和循环利用设施,促进都市奶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扶持方式

  2010年,对上述申报内容的建设项目采取中央、市、区县三级财政共同安排资金统筹给予补贴,中央和市财政补贴的资金按照不低于《关于本市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7〕153号)的规定执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总投资25%。

  四、实施主体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择优支持本市下列项目实施主体:

  1.技术力量较强、生产管理水平较高,同时具有较强自筹资金投入能力并且生产信誉良好的年均存栏奶牛规模在200头以上(含200头)的本市规模化奶牛场、奶农专业合作组织;

  2.技术力量较强、生产管理水平较高,同时具有较强自筹资金投入能力并能切实带动奶农增收增效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1.区(县)财政会同区(县)农业主管部门作为项目申报部门,市属单位(光明食品集团、上实集团等)以主管集团公司作为项目申报部门。 项目申报部门应按照区域发展规划和奶牛产业发展状况,结合项目申报指南要求选择本行政区域内需开展建设的项目实施单位,筛选推荐1-2个实施项目。

  2.各区县财政、农业主管部门、市级相关部门(集团)应根据项目申报要求,组织编制《上海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奶牛产业发展状况、项目申报的优势、项目建设内容和目标、资金投入概算、资金整合安排方案、组织保障措施和项目预期效益等。

  3.市财政局会同市农委委托相关专业评审机构,组织开展对实施方案的评审论证,择优筛选、上报本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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