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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科学技术厅、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等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4.做好信息服务工作。依托现有中介服务机构,建立“陕西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信息网”,筛选认定一批信息科技特派员,实现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信息化。

  5.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带领农民组建营销协会、专业协会等经济合作组织,帮助农民建立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抗风险能力。

  6.加强科技培训工作。做好科技特派员的再教育培训、知识更新,提高科技特派员的服务能力。同时利用农村现有的培训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实用技术培训,培养一批乡土人才和农村致富带头人。

  7.宣传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新时期科技特派员创业典型,吸引全社会重视和支持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创办反映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的《工作动态》刊物。

  三、实施计划

  我省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按照“总体规划、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全面提升”的思路,分四个阶段进行实施。

  第一阶段,2010年1月~6月,总体规划阶段。制订《陕西省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实施方案》及《陕西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成立省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及办公室。

  第二阶段,2010年7月~12月,试点阶段。下发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确定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示范县(市、区)及示范企业、示范户、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开展法人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

  第三阶段,2011年1月~2012年6月,稳步推进阶段。探索完善相关制度,推进制度创新,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和管理办法,全面落实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各项任务。

  第四阶段,2012年7月~12月,全面提升阶段。在前两个阶段基础上,总结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推动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规范化、制度化。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省科学技术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林业厅、团省委联合成立省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协调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农村处。各市、县(市、区)要建立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科技、组织、宣传、人事、农业、教育、林业、团委等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和协调,共同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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