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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科学技术厅、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等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富民为本的原则。通过将先进实用技术导入农民的生产、经营实践中,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着力点,带领农民依靠科技致富。

  2.坚持科技创业的原则。根据当地优势资源和特色经济,以培育和发展优势产业为主线,以实施项目带动为抓手,有效集成技术、资金、人才、信息等要素,大力创办各类经济实体。

  3.坚持典型带动的原则。充分发挥优秀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示范基地、科技特派员典型示范企业(示范户)、科技特派员示范县(市、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科技特派员创业。

  4.坚持因地制宜、效益为主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向集约化、规模化、效益化发展。

  二、主要目标、重点任务

  (一)主要目标

  2010年至2012年在全省推行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1.通过实施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建立一支3000人的科技特派员队伍。

  2.在全省70%以上的县(市、区)实施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并认定30个省级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示范县(市、区)、其中10个省级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重点示范县(市、区)。

  3.发展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建设20个省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认定30家省级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龙头企业,带动300家示范户。

  4.组建以科技特派员为主导的经济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5.培训2万名乡土科技人才,提高我省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6.在省级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县(市、区)、科技特派员创业链中实现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信息化。

  (二)重点任务

  1.创新科技特派员选派方式。在现有基础上,探索开展以法人科技特派员的方式深入基层、进入企业开展创业和服务。实行科技特派员动态化管理。

  2.加快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在林果业、畜牧业、农副产品深加工、高效设施农业、中药材种植、蚕桑、茶叶等我省优势特色和主导产业建立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创办各类利益共同体,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各市围绕当地区域优势建立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基地。

  3.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在各市建立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示范县(市、区)。组织科技特派员骨干人员在各市建立创业示范基地、龙头企业、示范户等开展科技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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