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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宣传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宣传工作的通知
(苏国土资发〔2010〕209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各处、室、局,厅各直属单位:

  国土资源宣传工作是国土资源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土资源部门宣传政策、争取理解、扩大影响、树立形象、推进工作的有力武器。近年来,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围绕中心、把握大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为全省国土资源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当前,国土资源工作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焦点,国土资源宣传工作任务更重,责任更大。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有关加强宣传工作的要求,结合全省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要按照徐绍史部长“更加有力地宣传国土资源重大决策和部署,更加主动地报道各地的鲜活经验和先进典型,更加及时地回应事关国土资源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更加有效地发挥报刊的凝聚和影响作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要根据国土资源中心工作,组织策划一系列有影响力的专题报道,大张旗鼓地宣传基层的实践与创造,积极开展国土资源典型宣传报道。厅各处、室、局要做到新闻宣传“三同步”,即在制定文件或组织重大活动时,要同步制定新闻宣传方案,同步落实宣传经费,同步提供新闻稿或文件解读。要结合中心工作,制定好年度重点工作宣传内容、措施、方式。各市局要及时向省厅办公室及中国国土资源报驻江苏记者站报送重大新闻报道线索,确保每个月不少于1条,省厅将视情组织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采访报道。为及时掌握舆情,正确引导舆论,省厅建立新闻报道季报制度,各市局及各直属单位在每季度末将本市、本部门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刊发的新闻报道情况上报省厅。

  二、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是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观要求,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措施。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采取记者座谈会、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形式,积极主动地做好国土资源新闻发布工作。各市局要建立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明确新闻发言人,及时解读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及时回应国土资源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通报国土资源管理重大工作成果及进展情况。要重视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提升突发事件舆论引导能力,牢牢把握新闻宣传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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