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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蚌埠市城市管理工作优秀单位的通报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蚌埠市城市管理工作优秀单位的通报
(蚌政〔2010〕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一年初见成效,二年明显见效,三年基本改观”的总体目标,积极创新城市管理工作机制,大力实施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扎实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市容市貌明显改观,城市形象显著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成绩突出。为表彰先进,鼓舞干劲,经综合考评,市政府决定授予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交通运输局“2009年度蚌埠市城市管理工作优秀单位”荣誉称号,并奖励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人民币100万元,奖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交通运输局人民币各2万元。以上奖金用于城市管理工作及适当奖励2009年度城市管理工作有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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