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09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品种异名对应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人社局函〔2010〕288号 )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国家2009年版医保药品目录新增品种异名对应工作,根据人社部《
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59号),结合我市医疗保险管理和药品集中采购招标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落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品种。为确保参保患者使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品种,将其纳入本市医保药品目录执行。涉及药品566个,其中西药269个,中成药297个。
二、归并新增剂型。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品种中属于新增剂型的,归入本市医保药品目录对应通用名下。适应症限定按照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规定执行。
三、对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品种实行异名对应。对应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品种,异名库信息条目增加381条,其中西药307条,中成药7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