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010年度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
2.2010年度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
附件1
2010年度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
一、依法行政能力建设(15分)
(一)统一建立以行政首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内至少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2分)
(二)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有规划、年底有报告,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2分)
(三)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并对政府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部门上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进行了考评和奖惩。(2分)
(四)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每季度至少1次,科级干部每年专题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3分)
(五)政府法制机构独立设置、职责明确界定,人员编制适应工作任务,内设有专门的行政复议机构,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不少于2人。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设有专职或兼职法制工作人员。(6分)
二、政府行政决策程序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19分)
(一)依法决策程序制度健全,政府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法制审核率达100%。(4分)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度健全,法制审核率达100%,向市政府备案率、按时率、合法率均达100%。(11分)
(三)对本级政府所属乡镇政府和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及时纠正下级机关违法和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并公布审查结果。(4分)
三、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情况(26分)
(一)行政执法人员按规定全部进行法制培训,完成执法证件换发工作,行政执法信息公开。(4分)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所属部门全部实施行政执法内部考核评议制度,依法及时追究行政执法违法责任。(4分)
(三)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案卷评查活动,按要求参加全市案卷评查活动。(2分)
(四)各种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定要求(以案卷评查结果为准)。(10分)
(五)采取措施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轻微违法首查先行整改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6分)
全年无发生因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被媒体曝光或上级交办督办查处的重大案事件(事故)。
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仲裁工作情况(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