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以治乱减负为重点,健全完善环境优化机制。一是组织开展国家、省和我市政策措施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继续清理规范各类收费项目,建立和推行涉企收费“一费制”。坚决治理乱收费、乱摊派行为。二是实行涉企检查登记制度,认真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不准”规定,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清理和控制各种检查、评比和达标活动。完善企业发展环境监测点制度,在2009年选择企业监测点的基础上,2010年再选择一批,充分发挥其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的“信息直通车”作用。三是综合治理重大在建项目建设环境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积极构筑企、警、地共建的治安环境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市场环境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钢材、水泥、农资、食品等产品专项打假行动。四是认真做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实施和后续监管工作。
(九)以畅通渠道为重点,健全完善政企沟通机制。一是完善市、县(市、区)服务企业制度。市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责,加强配合,形成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要继续保留和完善企业服务机构。市政府选定112户企业为2010年度市重点服务企业;各县(市、区)也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本地区100户左右重点服务企业。所选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好、吸纳就业多、带动作用强并且具有一定规模优势。市重点服务企业同时也是企业所在县(市、区)的重点服务企业。各县(市、区)要将本地区内的重点服务企业名单报送市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市、县两级重点服务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重点扶持、年底考核,建立淘汰退出机制。二是建立企业服务直通车制度。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企业服务中心,设立免费服务热线电话,直接受理企业反映的问题,协调、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反映的问题作出明确答复。三是建立定期现场办公制度。市政府和县(市、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定期到重点服务企业、产业集聚区、重点项目建设工地现场办公,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十)以推动落实为重点,建立健全协调督查机制。一是强化督促检查。市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组成5个巡视组,定期对10个县(市、区)和市新城区、市高新区的企业服务工作进行巡视、指导和检查。二是各级市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企业服务网络平台,健全企业问题登记制度、问题催办督办制度。三是严格考核奖惩。监察部门要把重点服务企业情况纳入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年底进行考核,对服务优良、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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