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更好地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感
  多年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尘毒治理、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治职业病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近年来,随着企业生产经营模式和劳动用工制度的变化,职业病防治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一些企业和地方,侵犯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健康权益、危害劳动者健康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增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切实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二、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职业病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科学制定本辖区职业病防治规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作为《职业病防治法》的执法主体,统一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依法履行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能,加大对企业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监督力度,做好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加强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认真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各级劳动保障、安监、工商、环保、税务、公安等有关单位及各级工会组织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信息沟通,从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企业市场准入、税收征管、劳动用工、危险化学品监管等环节入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认真做好职业病防治的各项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